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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專區

董事會

()任日期 : 112年5月24日,任期 : 3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瑞鏵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大鈞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電機系
三聯科技(股)公司工程師、研發部經理

瑞鏵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太平洋自行車(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吉聯資源開發(股)公司董事長、Agnos Holdings Ltd.董事

董事

聯榮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淑華

美國德州阿靈頓大學企管碩士
德立斯科技(股)公司業務經理

聯榮投資(股)公司監察人、傑仕林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董事

莊住維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家經營管理研究班第34屆
佳尼特(股)公司 總經理

財團法人佳尼特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晶達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岱宇國際(股)公司董事、邑昇實業(股)公司 董事、沃醫學(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創鈺國際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董事

財團法人三聯科技教育基金會
代表人:陳金盈

國立體育大學體育研究所博士
亞東技術學院教授、學務長

財團法人三聯科技教育基金會董事
亞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中華民國滑雪協會秘書長

獨立董事

柯炎輝

東吳大學會計碩士、國立政治大學企業家班、智基科技開發(股)公司副總經理、智富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總經理、瑞儀光電(股)公司董事長最高特別助理、安侯協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副理、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交通大學財金所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台大E勢泮、外貿協會國際企業經營班

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科林儀器(股)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
菁英教育基金會監事
佳尼特教育基金會董事
晶訊科技(股)公司董事
進階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弘憶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林青蓉

威斯康辛大學森林學博士、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研究所碩士

三聯科技(股)公司審計委員、薪酬委員、銘傳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學系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

廖憲曜

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營建工程與管理組碩士
互助營造(股)公司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薪酬委員、互助營造(股)公司董事、安大營造(股)公司董事、老爺大酒店(股)公司董事

本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明訂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現任董事會成員具有業務、電腦、電子、電機、土木、財會、經管等不同專業背景、技能及經歷,符合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年齡、專業、知識與技能經歷等多元化政策,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衡諸本公司7位董事成員名單,3席獨立董事,4席董事。長於領導、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有陳金盈、陳淑華;具有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者有林大鈞、莊住維;柯炎輝獨立董事長於金融會計事務;而林青蓉、廖憲曜董事則長於環境永續、組織領導。無董事兼具員工身分,獨立董事占比43%,半數以上獨立董事任期未達三屆。2位董事年齡在40歲以下,1位在51-60歲,4位61歲以上。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於112年改選時增加了3席女性董事,女性董事占比43%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於106年6月28日董事會通過成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監督審議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1. 委員會成員 : 柯炎輝獨立董事 (主席)、林青蓉獨立董事、廖憲曜獨立董事 (董事會委任日期 : 112年5月24日)
  2.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3.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其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4. 本委員會運作情形
  5.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薪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以下簡稱薪酬委員會),於100年10月28日董事會通過成立,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1. 委員會成員 : 林青蓉獨立董事(主席)、柯炎輝獨立董事、廖憲曜獨立董事 (董事會委任日期 : 112年8月11日)
  2. 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3.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其職權事項如下: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4. 本委員會運作情形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依本公司「管理規章第5章 召募/甄選與任用辦法」及「年終績效暨年度職能評量作業時程」等內部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須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相關規章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中。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105年3月25日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遵照守則規定設置股務人員擔任公司治理兼職人員,並於108年3月28日董事會提報通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於108年5月13日董事會通過由財務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已具備財務、股務、對外發言人等管理工作經驗達20年以上,督導股務單位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含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並協助公司遵循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法令、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提供董事、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及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研討,以協助董事、獨立董事遵循法令,並處理與投資人關係相關之事務等。由公司治理主管協助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並以即時有效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之原則,於五日內儘速辦理。

公司治理主管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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